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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司法局传达学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问题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2014-9-18 09:17| 发布者: 薄荷与指甲剪| 查看: 468| 评论: 0|原作者: 苏忠华|来自: 金州在线
摘要:   兴义之窗讯 9月17日,黔西南州司法局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学习了州纪委《关于印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问题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决不 ...
  兴义之窗讯 9月17日,黔西南州司法局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学习了州纪委《关于印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问题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决不碰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及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高压线”,保持整个司法行政机关风清气正。

  《办法》规定:对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消费、大吃大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滥发钱物,违规建设、超标准装修楼堂馆所等违规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署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受理举报的机构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为其保密。

  州司法局纪检组长李红军强调,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结合婚丧嫁娶备案制度的有关文件一并贯彻落实,对职工有婚丧嫁娶事宜的,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未经报备及批准的不得操办,对生日宴、升学宴、乔迁宴等一律不允许操办;对非本单位的其他人违规操作婚丧喜庆的,单位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参加庆祝及赠送礼品、礼金等活动。(通讯员 苏忠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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