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望谟一无业男子陈某,为获取免费吸食毒品,接受他人雇请贩卖毒品,最后将自己送进了监狱。因涉嫌贩卖毒品罪,9月16日,被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2013年6月的一天下午,陈某接受郎某强(另案处理)的雇请送1颗海洛因零包到望谟县复兴镇喜洋洋超市门口贩卖给吸毒人员黎某洋,获赃款100元,郎某强免费提供海洛因给陈某吸食;同年7月3日15时50分许,陈某再次接受郎某强的雇请送1颗海洛因零包到望谟县复兴镇电影院门口贩卖给黎某洋,准备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陈某身上缴获海洛因1包重0.08克。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望谟县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杨光勇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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