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2014年中秋节期间, 兴仁县检察院为确保全院干警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安全节日,该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了内部督察力度,确保各项纪律得到落实。
一是中秋节放假前一天,检务督察领导小组与计财部门翻阅的近二个月的报销发票,未发现有购礼品,月饼的发票。
二是督促对公车进行封存,9月5日下午,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督促计财部门用封条将在院的14辆公车进行了封存。督促办公室制定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三是加强检务督察,中秋节放假三天,每天检务监督领导小组都到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办公大楼安全保卫情况,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督察,未发现有公车私用和值班脱岗情形。
黔西南州检察院和兴义市检察院分别到该院督察,对该院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和封存情况、办公大楼安全保卫落实情况、值班情况、突发事件应对情况作了肯定。(通讯员 周勇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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