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近日,安龙县司法局召开中秋国庆节党风廉政座谈会,对双节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座谈会。本次座谈会体现了“五个突出”。
一是突出廉政。局党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于7月24日至26日在黔南州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时关于“坚决查处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请客送礼等问题”的指示及《中共安龙县纪委 安龙县监察局关于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严禁收送月饼、节礼和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通知》(安纪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节俭。会议强调,双节期间干部职工职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政意识,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乱发钱物、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有价证劵,严禁节日期间参与赌博、出入娱乐场所,自觉树立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是突出纪律。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本局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针对易发多发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纠正,要求做到“十严禁”。同时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双节”期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双节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放在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需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许可公车私用或外借,对违规使用车辆的,严格按照《安龙县司法局警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严处理。严禁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用公款宴请、旅游,收受钱物,滥发奖金、月饼和土特产品等行为,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顶风违纪作案者,坚决从严从重处理。
四是突出为民。会议提出,全系统领导干部要切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要真正掌握情况,切实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突出督查。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讯员 万启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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