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金州·关注民生 服务电话:18985992826
金州在线 首页 全州资讯 通知公告 查看内容

兴义交警大队关于对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的督检公告

2014-9-9 09:04| 发布者: 李小宝| 查看: 930| 评论: 1|来自: 金州在线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为了你及他人的行车安全,请未检车主持相关手续到就近的机动车检测站(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已经达到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应及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从9月20日起,大队将加强对上道路行驶的未检车辆依法查扣,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