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杨某海朋系望谟县打尖乡喜毫村一组村民,为在自家责任田里燓烧甘蔗叶引发山林火灾潜逃,四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因涉嫌失火罪,近日检方提起公诉。 2014年2月6日8时左右,杨某海朋到本村纳送(地名)田里燓烧甘蔗叶,在没有采取设立隔离带等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点燃甘蔗叶后随即离开。后来火势蔓延引发山林火灾,导致过火有林面积142亩、甘蔗地种植面积30.2亩,造成经济损失28388.70元。失火后杨某海朋潜逃外地躲藏,于2014年6月20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抓获。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某海朋因生产用火不慎,引发山林火灾,导致过火有林面积142亩、甘蔗地种植面积30.2亩,造成经济损失28388.7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以失火罪对其提起公诉,望谟县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杨光勇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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