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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四单位不按要求组织干部开展“干部夜校·每周一讲”专题学习被通报

2014-3-26 16:03| 发布者: 李小宝| 查看: 723| 评论: 0|原作者: 翁安龙|来自: 金州在线
摘要:   金州在线讯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干部夜校·每周一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义龙新区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 ...

  金州在线讯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干部夜校·每周一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义龙新区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3月24日至3月28日为义龙新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周,区直机关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其中周二、周四晚7:00至10:00,各机关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周一、周三、周五为个人自学时间。


  3月25日晚7:40至8:30,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潘勇,工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段棚等人员组成的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对17个区直机关的“干部夜校·每周一讲”学习活动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经发局、规建局、综合执法办未按要求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投促局学习时间不够,检查督导组进行督导时,该单位已学习结束。


  3月26日,中共义龙新区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发局、规建局、综合执法办、投促局进行全区通报,并要求其四单位3月26日晚7:00至10:00重补学习。


  通报要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负责,精心制定学习活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及时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学习,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干部职工一定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统筹安排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用学习增进本领,用学习推进工作。努力造就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又不出事的先锋队伍。(通讯员 翁安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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