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3年12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吴波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何宏辉为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接受魏慰同志辞去兴义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杨再官同志为兴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决定接受余诗豪同志辞去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曾 英同志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和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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