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兴义市一名驾驶员与朋友聚会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载着7人,由兴仁经关兴公路往兴义方向行驶,被执勤交警查获。 当天16时左右,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义龙新区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面色通红,言语混乱,身上带有一股浓烈的酒味。中队长孟瑞琳随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其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驾驶人陈先生当天中午在兴仁县与朋友聚会饮酒后,想到当天是平安夜,以为路上没有交警查车,酒足饭饱后,载着7人从兴仁县往兴义方向行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陈先生驾驶证被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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