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城管局招聘城管特勤队员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市容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组建兴义市城市管理特勤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复退军人,招聘少量社会优秀青年,共计150名城市管理特勤队员,其中男性130名(含持B1以上驾驶证驾驶员8名),女性20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65㎝以上。 4、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未婚,身高160㎝以上。 5、复退军人高中以上文化,部分农村优秀士官及复退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社会优秀青年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党员、本科以上文化优先,少数优秀女青年可放宽到高中文化。 6、农村及外县(市)复退军人优先,党员、士官优先。 7、就职于本市协警及各街道办人武部民兵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8、驾驶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文化不限,复退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兴义市城市管理局(栖霞路210部队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当地派出所政审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照5张。 4、经面试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及待遇 1 、招聘人员一经录用后待遇为: (1)复退军人月工资为1800元,并另办理五险。 (2)社会优秀青年月工资为1500元,并另办理五险。 (3)驾驶员月工资为1800元,并另办理五险。 (4)社会优秀青年中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按复退军人工资发放。 (5)年底实行绩效考核奖励。 2、录用培训后统一着装上岗,服装费用由市城管局负责解决。 3、外县(市)男性人员可统一安排住宿。 4、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中途无特殊原因辞职的,需承担60﹪的服装费用。 五、联系电话:0859——3668332 13595985959 兴义市城市管理局 2013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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