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最近,贞丰县国税局稽查局在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对本辖区内一煤矿违规多抵税款一案做出了补缴税款、加收滞金210万的处理决定。 经查,该煤矿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为生产原煤购进了矿工钢、水泵、风机等矿用物资,由于财会人员变动、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多等原因,把不能进行抵扣的上述物资进项税额税前进行了抵扣,变相侵占了同期国家税款。检查结束后,对该煤矿违规多抵税款一案,贞丰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做出了相关税务处理决定。目前,该煤矿已按要求对多抵的增值税进项税159万元、税收滞纳金51万元及时解缴入库。(通讯员 岑家强报道) |
望谟人保财险:道路基金暖人心 救急扶危获
黔西南州文旅集团关于州政府办沙井街门面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