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近日,笔者在安龙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常委会上获悉,自2012年4月启动微型企业扶持工作以来,安龙县共有184户获得财政补助,补助资金920万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要求,安龙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工商、财政、金融、人社、税务、质监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微型企业工作的发展、协调和监督。并结合安龙实际,制定出台了《安龙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管理办法》,将微型企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以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对微型企业进行实地勘验、初审、组织评审,截止2013年7月,共受理登记核发微型企业营业执照267户,其中,有限公司9户、合伙企业9户,个人独资企业249户。注册资本2670万元,拉动民间资本投资5544.5万元;带动就业人员1522人,户均吸纳就业人员5.7人;创业者中有妇女76人,占24.28%;大中专毕业生30人,占9.58%;退役军人4人,占1.28%;返乡农民工47人,占15.02%;其它人员232人,占74.12%。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有97户,占36.33%;其它行业170户,占63.67%。有149名创业人员取得了SYB创业技能培训合格证。按照省人民政府出台“3个15万元”扶持政策,目前已有微型企业184户获得财政补助资金920万元。有60户微型企业获得了创业贷款626万元,有一户微型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了30万元的贷款。 安龙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中,认真落实了“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按照“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强化服务”的原则,实行“三通”服务,即企业登记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畅通;要件具备,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补证的,适时变通;材料不具备,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沟通。二是强化品牌意识。大力支持微型企业抓好商标的培育、注册、保护等工作,引导微型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增强知名、著名商标创建工作,推行品牌经营,实现以品牌带动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强化行业组织建设。为让微型企业有一个交流和信息共享平台,安龙县工商局、工商联和微型企业办公室积极组织,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微型企业商会,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有效提高了微型企业的“成活率”,助推了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讯员 胡连超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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