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近日,笔者在贵州省民政厅下发的黔民发(2013)25号文件中获悉,经省民政厅组织实地评估、问卷调查、专家评审和公示,兴义市被省民政厅命名为“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兴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关于印发<贵州省民政厅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提高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保证了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1999年、2000年、2001年兴义市连续三次被省民政厅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市”,2012年兴义市27个乡镇(街道办)被省厅命名为“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今年,经省民政厅组织实地评估、问卷调查、专家评审和公示,兴义市被省民政厅命名为“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据了解,此次被省民政厅命名为2 0 1 3年第一批“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还有六盘水市、钟山区、遵义市、余庆县、金沙县。 这些受到命名表彰单位的共同特点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务公开全面真实,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社会和谐群众满意,为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发挥了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头作用。(通讯员 穆贵勇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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