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为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干部员工依法、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我院计划对税务系统、教育系统、交通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具体宣传方式主要以开展警示教育为主,各种宣传方式为辅进行。 2013年1至8月,我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实施计划,现已对通信系统、交通系统、兴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法制宣传。接下来,我院将对税务系统、教育系统、供电系统、水利系统等单位开展法制教育宣传。 已经开展的工作中,都取得很好的成绩,并得到院党组的支持及肯定,我院预防部门将充分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在已经取得不错成绩的情况下,再接再厉,对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警示教育。(通讯员 林必强 李伟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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