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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农业局门面二次出租公告

2013-8-1 11:27| 发布者: 天冷就回来| 查看: 1439| 评论: 0|来自: 金州在线
摘要: 兴义市农业局门面二次出租公告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307】22号因2013年7月16日下午17时报名截止仍无竞租者报名,本次项目公告结束。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7月18日发布兴义市农业局门面出租结果公示,现 ...

 兴义市农业局门面二次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307】22号

 

因2013年7月16日下午17时报名截止仍无竞租者报名,本次项目公告结束。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7月18日发布兴义市农业局门面出租结果公示,现二次公告重新招租,招租具体内容如下:

一、批准文件:兴市财资字【2013】73号

二、租赁单位:兴义市兴义市农业局

三、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307】22号

四、租赁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中标后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

1、第一年门面房屋使用租金为竞租中标价或协议出租价,第二年门面房屋使用租金以第一年门面房屋使用租金为基数递增10%,第三年门面房屋使用租金以第二年门面房屋使用租金为基数再递增10%。三年租赁期限满后,出租方重新拟定招租方案报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同意后,州交易中心按照国资局批复文件规定公开招租。

2、第一年门面房屋使用租金须在竞租中标或协议出租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到州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办理完成全部租赁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三年门面房屋使用租金须于当年门面房屋到期时一次性付清到出租方处,否则立即终止合同。

3、门面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五、招租标基本情况:

1、兴义市农业局,地址:观音路64号门面,使用面积63平方米,起租价10800元,每次竞价幅度500元或以上倍数,须缴纳竞价保证金3000元。参与竞价的每位竞租者须以起租价的下一个价位报价竞租。

六、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7日 下午17时00分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部

联 系 人:张锐思    卢  峰

联系电话:0859-3120731  0859-3222753

招租时间:2013年8月8日 下午16时00分

招租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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