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兴义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素质;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本次共招聘3人,其中驾驶员1名,工作人员2名; 2.条件:①驾驶员,男性,持C1及以上驾照,3年以上驾龄,驾驶技能娴熟,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凭,35周岁以下,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退伍军人优先(需进行现场技能测试); ②工作人员:男女不限,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凭,35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且工作责任心强(需进行现场office办公软件的常用操作)。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日--8月 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二)报名地点 兴义市七舍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 0859-3722225 联系人:岑辉(15870393233) 电子邮箱:qishe3722225@126.com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兴义市七舍镇人民政府招聘非编人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退伍证等)。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信息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填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将通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 三、考试和体检 (一)考试:驾驶员考试内容主要为驾驶技能测试;工作人员考试内容主要为office办公软件的常用操作,考官根据应聘人员回答情况当场打分。 (二)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人选。 (三)体检。对确定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方法及待遇 (一)考核: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相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并签订《兴义市七舍镇人民政府非编人员合同书》一式三份,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届满,经考核,各方面表现突出并能胜任工作的,继续聘用。 (二)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12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合同后1600元/月,由单位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年终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福利。 本招聘简章由兴义七舍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兴义市七舍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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