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近日,望谟县消协工作人员依法调解了一起农民购买抽水机的消费纠纷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月29日,望谟县坎边乡农民黄某某,到望谟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6月18日在望谟县城“长城电动五金批发部”购买的一台抽水机,使用一个多月的发动拉杆出现了故障,导致其新买的抽水机不能正常使用。黄某某找到经销商,希望经销商能为其修理,但经销商以“对销售抽水机的发动拉杆不属于‘三包’范围”为由,不给予维修。工作人员在了解消费纠纷情况后,立即前往经销商店面,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经销商承诺对抽水机给予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0元,对消协的调解结果黄某某表示满意。(通讯员 黄理文 罗颖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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