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授牌仪式现场(视频会议室拍摄) 金州在线讯 7月22日上午,贵州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省院召开,大会举行了贵州省基层检察院首批建设“4+1”工程示范院、模范院、先进院授牌仪式,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首批“模范院”和“示范院”两项荣誉。 自2012年2月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明确为全省88个基层检察院中首批“基层检察院‘4+1’工程”创建工作示范院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不等不靠,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一化一方案,一化一领导”的原则,迅速投入到创建工作中。 整个创建工作,得到了上级院的重视和指导,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政治部主任渠新建、政治部副主任倪世义和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光杰等领导多次莅临该院,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并要求该院在“4+1”示范院建设中查缺补漏,求实创新,努力创建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力打造一个立得起、叫得响、推得开的检察工作品牌。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不负重望,全力以赴,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深入讲解建设“4+1”工程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中的工作步骤,统一思想,形成了“人人是主人、个个都参与、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进了“4+1”工程的创建,实现了“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四化”建设目标,创立了独特的检察文化。 荣获贵州省基层检察院首批建设“4+1”工程中的“模范院”和“示范院”两项荣誉,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群情激昂,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负荣誉,继续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着力为实现全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而增强责任感,全力为实现贵州“中国梦”而增强使命感,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伟大的贵州“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高燕 龚贵龙摄影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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