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在线讯 6月16日,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局八渡派出所民警与往常一样到乃言集市开展警务工作,以“能力提升年”建设活动,“雷霆行动”“全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动员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分子的信息,为维护地方经济建设做好保驾护航,收到一方百姓的好评。 当天12时许,一名叫范花(化名)的妇女到警务室找民警反映:八渡镇亮明村伟然组的王冒(化名)持有一支火药枪(用木做的,铁管发射火药),曾拿此枪威胁过他人,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将此人的枪收缴,否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十分危险。范花还提供说且此人经常外出,不常在家。接到此信息后,八渡派出所乃言集市流动警务室民警一方面及时向所领导汇报,一方面积极开展对王冒的外围调查工作。 6月17日7时许,一群众向警务室民警报告说:“王冒已回到家”的信息后,警方及时组织警力迅速驱车来到王冒家,王正在家门口帮其哥修耕田机,民警叫其进屋后,单刀直入的说明来意,动员其主动交出非法持有的火药枪,王开始说,他的那火药枪已坏了,然后拿出两条已破旧的火药枪管想糊弄民警,民警迅速做其思想工作,你拿的这些都是坏了的根本平时无法携带,你前几天携带的那支放那里了,王冒没有反映过来,说是跟别人借的,已还给他人了。当民警向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传相关法律的厉害性说:你不主动交出来,将依法对你的住处进行检查,王还是不肯主动上缴。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控制,一边对其床铺进行检查,在其床上的床单下发现了一支长火药枪、一支撞针铁弹枪,38枚撞针铁弹枪,350克铁砂,150枚火药枪引子弹(俗称:响子)。为了查明冒的违法犯罪事实,民警依法传唤其到秧坝派出所进行讯问,王终于向公安机关坦白了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等物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王冒进行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通讯员 王甫信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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