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州公易土[201306]30号 黔西南州国资局公开变卖处置罚没土地 使用权公告 根据州政府批示及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兴执字第31-26、27号,拟对两块罚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变卖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罚没标的物情况 1.兴市桔国用【籍】第2004120号,位置:兴义市花月三街与金水路转角处,面积:1000m2 ,用途:综合用地,使用年限:2051年5月止,起始价:840万元,保证金:90万元。 2. 兴市桔国用【籍】第2004127号,位置:兴义市桔山新区神奇东路,面积:617.31m2 ,用途:综合用地,使用年限:2050年6月止,起始价:484万元,保证金:5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公开变卖处置报名时间、期限及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24日17:00时止。2、竞价时间: 2013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 3、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和矿业权交易部。 4、交易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资料的索取及报名 有意竞买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索取资料,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个人竞买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竞买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应于2013年6月24日16:30时前到帐有效。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次变卖处置的罚没土地到报名截止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有2家或以上,实行现场竞价,1家实行协议转让。 2、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 3、竞得人在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付清全部土地变卖处置价款,如未按期付清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放弃或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该宗土地变卖处置有关税费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5、本次变卖处置不接受联合竞买。 6、本次公告变卖处置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7、保证金交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电话:3117205 联系人:张金玲 9、保证金交款账户及地址: 开户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帐号:2881010001201100053646 联系人:熊隆平 联系电话:3121046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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