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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工作通告

2013-5-17 10:35| 发布者: 轻舞鱼儿| 查看: 1425| 评论: 0|来自: 中国黔西南
摘要: 近年来,随着无线电技术应用的加速普及,无线电台站数量持续增长,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根据无线电“三管理、三服务、一重点”(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 ...
      近年来,随着无线电技术应用的加速普及,无线电台站数量持续增长,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根据无线电“三管理、三服务、一重点”(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重点工作)工作任务,通过规范、高效的无线电台站管理,能够极大地规范无线电波秩序,减少有害干扰, 为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巩固2012年台站核查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州无线电频率台站的使用和管理,黔西南无线电管理分局(以下简称黔西南无管局)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开展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进一步促进无线电频率台站审批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设台用户依法用频,依法设台和依法接受管理的意识。针对2012年我州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中发现的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政策界定不清、滞后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解决。采取走访、座谈、实地核查等形式了解用户设台情况。

  二、开展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专项检测

  进一步落实《贵州省公众移动通信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试行)。发挥无线电监测设施的作用,开展专项监测,查找违规、违法使用的电台,修改和完善台站管理数据库,保证台站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与航空、铁路、广电等设台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做好民航、铁路专用频率保护长效机制的落实,逐步建立健全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和服务的规范体系。2013年,将对以下台站开展分类核查工作:

  1、450-470MHz频段民用对讲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50MHz 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和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09]666号)、《关于加强450-470MHz管理的通知》(信无函[2002]127号)第一条规定,自2002年10月22日起,各地暂停指配450-470MHz的频率,暂停审批新设台站。根据《关于加强450-470M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信无函[2011]144号)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停止对含有450-470M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不再办理已取得含有该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的延期手续。450-470MHz频段未来发展方向是公众移动通信,此频段对讲机设备不再进行型号核准,故对讲机使用者不能购买450-470MHz频段对讲机。

  2、中继台

  检查内容:设置使用的频率是否经黔西南无管局批准;设置使用的台站是否领取电台执照;设置使用的台站是否按照核定的项目和参数工作;设置使用的台站是否按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凡设置使用中继台的单位和个人,均要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没有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和设置使用台站频率多用少报的,要立即到黔西南无管局按实际数量申请频率、领取电台执照、缴纳频率占用费。

  3、广播电台

  黔西南无管局将会同广电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采取联合检查、共同督导等形式对缺少频率批复及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广播电台进行清理。

  4、公众移动通信干扰器

  根据《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产品研制、生产、销售管理规定》(国保发[2007]19号)和《关于发布国家标准BMB9.1-2007和BMB9.2-2007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保发[2007]20号)文件中对干扰器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要求、测试方式、安装及使用的明确规定,原则上不支持教育、考试等部位使用干扰器,针对目前在各类考试中防止使用小型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作弊的情况,干扰器台站不纳入台站数据库进行管理,由使用部门向黔西南无管局申请备案。

  5、卫星地球站

  根据《关于进一步依法查处非法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行为的通知》(工信厅无函[2012]512号)第二条要求,“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地球站或变更已设地球站特征参数,但所使用的卫星(空间电台)已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应责令其按照工信部《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设台手续,领取新的无线电台执照。拒不改正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7、WLAN台站

  根据《关于调整2.4GHz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2]353号)规定室外设置2.4GHz频段无线电台站应报黔西南无管局备案。根据《关于使用5.8GHz频段频率事宜的通知》(信部无[2002]277号)规定在室外环境设置使用点对多点通信方式的无线局域网,须在黔西南无管局办理设台手续,领取电台执照。

  8、公众通信基站

  对公众通信基站发射频率、发射功率、设台地址等情况进行抽查。

  9、其它台站

  根据相关无线电管理规定,视具体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无线电台站进行依法处理。

  欢迎社会公众举报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行为,举报电话:0859-3224806、3235829

    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局黔西南分局
  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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