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建国前,婚姻的缔结几乎全由父母包办,很少有婚姻自由。由于包办婚姻导致早婚习俗,往往订婚较早,有些在幼儿时就订下婚约,俗称“背带亲”。大多在十三四至十七八岁,也有十一二岁就举行结婚礼仪。因年龄太小,一般由族中伴娘相陪到男家拜祖后,住两三天即返回娘家。酒期由伴娘陪着同吃同住。婚后回门一去数年,直到长至十七八岁,在农忙季节或婚丧喜事进,才由夫家姐妹接来帮忙,夫妻开始同居,如此往返,居住时间越来越长,最后长期住在夫家。
布依族恋爱方式独特,通常在赶场高潮过后,青年人留下来,身着艳装的姑娘和小伙各站一边,互相物色意中人。作媒介者叫“银雀”,多半是男方的姊妹。如果小伙相中了某个姑娘,“银雀”就带着礼物“飞”到女方身旁,先唱一首歌:“我替兄弟传情意,这块蓝靛送给你,他望这蓝靛染出色,他盼这蓝靛出光……”等等。姑娘不同意则回歌谢绝;如若称心则回眸一笑,男女双双走出人群,上山对歌。布依语称为“榔梢”。
“榔梢”是会朋友的意思。这个社交活动不只限于未婚男女,巳婚者也可参加。这与布依族古老的婚姻制度有关,因为早婚和“不落夫家”,实际上只是订婚。所以参加“榔梢”活动,对未婚者来说是初恋,对“巳婚”青年来说,如果他(她)对父母包办的婚事满意,那只是来炫耀唱歌的才能,反之,则表示对包办婚姻的反抗。“榔梢”中除唱情歌外,还唱苦歌、告状歌和逃婚歌等。过去有的青年男女对歌多年,情投意合,于是双双逃离家乡去远处安家;有的逃不出封建制度的罗网,便双双以死殉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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