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各县(市)委、各高校团委、州直单位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地履行共青团组织、引导、和服务青年的职能,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根据团州六大的工作部署,决定将2013年确定为黔西南州共青团系统“2013激情创新活动年”,现将活动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全年 二、活动内容 1月,主题:“爱心暖冬”,集中开展乡村贫困儿童、留守儿童救助活动。 2月,主题:“亲友回乡”,集中开展针对外出就业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帮扶及春晖活动。 3月,主题:“雷锋精神”,集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 4月,主题:“亮出绝活”,集中开展岗位技能、服务技能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开展青少年才艺展示活动。 5月,主题:“团旗飘扬”,集中开展团员亮身份、入团宣誓、团干部培训等团组织活动。 6月,主题:“七彩童年”,集中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青少年的关爱和权益保护活动。 7月,主题:“创业就业”,集中开展青年创业就业帮扶、引导活动。 8月,主题:“圆梦大学”,集中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入学。 9月,主题:“成人责任”,与教育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成人礼活动,宣传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加强对青年学生的“三观教育”。 10月,主题:“爱在金秋”,集中开展青年婚恋服务活动。 11月,主题:“动感青春”,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竞技活动。 12月,主题:“爱我中华”,结合“一二·九”纪念日,以校园文艺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三热爱”教育实践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围绕每月活动主题,各级团组织安排相关活动,力争做到每县每月至少有两项主题活动,每个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 2、对每月的活动主题,团州委将提前进行安排部署,有的活动将进行全州统一组织。 3、除统一安排的外,每月的活动规模视各级团组织时间、能力而定,不做统一要求。 4、高校团组织要结合学生特点,围绕主题,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并积极与各县(市)联合开展活动。同时,鼓励各县(市)跨区域联合开展主题活动,各乡镇(街道)也可以采取联合的方式开展活动。 5、原则上各级团组织应按活动月主题组织相应活动,形成全州团系统围绕主题,缤纷活动的氛围。 6、乡镇(街道)团委要充分激发直属团组织的活力,围绕主题积极开展活动。 7、各级团组织在活动开展前后应及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团州委网站、微博将集中反映,并将编发专题简报。 8、2013年的月度活动多数为共青团系统的常规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总结活动规律,形成活动模式,并敢于创新,丰富活动内容;有条件的应争取开辟固定的活动场地,组建专业的活动策划、组织队伍;要积极争取资源,整合行政、企业、社会资源,办有影响力的活动、有社会效益的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亮度重视“2013激情创新活动年”工作,要以广泛组织青少年活动为重点,提高共青团的活跃度和影响力,通过活动载体的基地化、内容的专业化和时间的常态化,力争实现全州团系统月月有大活动,周周有小活动,天天有中心的活动。各县(市)团委、高校团委应在年初对全年的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并制定相应计划,以指导全年的工作,也为下一级团组织活动开展进行指导。各县(市)、高校团委的年度活动计划请于2013年1月11日前报团州委,并积极组织开展好1月的“爱心暖冬”活动。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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