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公告
黔西南州级、兴义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充实和完善黔西南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规范评审专家的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和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之规定,决定向州、市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领域。本次征集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类专业领域,重点包括计算机网络、办公设备、医疗设备、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电子技术、通讯设备、电力设备、发电设备、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家用电器、农用机械设备、园艺机械设备、音响设备、体育设备、汽车、车辆修理、车辆保险、车辆加油、电梯、农用物资、服装、家具、印刷、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及维护、建筑工程(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档案和保密设备、接待服务等技术类、经济类和法律类评审专家。
二、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业务素质,热衷政府采购事业,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对达不到以上所列条款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要求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定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兴义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兴义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入选州级、兴义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并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共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兴义之窗等相关媒体上逐批公布州级、兴义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单。每次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组建评审委员会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五、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使用与管理依照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黔财采【2006】36号)的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兴义市沙井街州委州政府大院州财政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州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何信彰、马学莉
兴义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黄厚民、文海涛
联系电话:3222021 3249443
附件下载:《黔西南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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