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女中学生陈某驾驶同学张某的无照摩托车,结果酿单方事故死亡。记者昨天获悉,经延庆法院调解,陈某父母共获赔3万元。 今年8月的一天,16周岁的张某瞒着父母买了一辆二手两轮无照摩托车,之后即被同学祝某借去。几天后,陈某借来摩托兜风。考虑到陈某没有驾驶经验,其他人对她进行了劝阻,但陈某执意要骑。陈某上车后,同行的14岁女孩曹某上了后座。途中,陈某不慎撞到了马路牙子边沿,摩托车将二人甩出。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曹某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一周才脱离险情。经延庆交通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陈某的父母认为,张某作为未成年人,擅自购买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其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事发时无照摩托车在祝某的实际控制下,故起诉要求张某和祝某各承担五成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9万余元。 后经法院调解,张某和祝某的父母分别赔偿陈某父母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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