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手机已成为大众的普通生活用品。但随着手机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部分手机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冒牌、劣质手机及其配件,虚假宣传手机功能,不严格履行售后承诺等,扰乱了正常的手机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纲要(2008——2010年)》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08年实施方案》,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努力营造公众满意的市场经营环境,省工商局决定于今年8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手机质量及其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手机销售集中场所和售后服务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完善手机质量和售后服务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手机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的规范有序。
据兴义工商部门介绍,近年消协受理手机投诉明显增多,主要集中在手机销售和售后服务中。在手机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手机质量问题突出,返修率高。具体表现在死机、非正常关机、按键控制失效、音量不正常、手机电池充电后待机时间与说明不符等,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手机销售经营者诚信度低,对消费者承诺较多,真正兑现的少;部分手机销售商不按规定为消费者退换手机、提供备用手机和提供手机维修记录,在手机退换货过程中以手机外壳磨损为由扣消费者的手机款,故意拖延推诿现象严重。
在手机售后服务中,消费者主要反映两方面的问题,包括售后维修人员水平低、技术不过关,问题手机不能得到及时修复,维修周期太长,耽误了消费者的正常使用;一些售后服务点服务意识不强,面孔生冷硬现象严重,维修服务时不明示故障原因,对手机“三包”期限和在什么情况下收取手机折旧作有利于自身的变相理解,歪曲执行国家关于手机的“三包”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的同志介绍,根据规定,如果手机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可无条件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内可以换货或修理,1年内手机主机和充电器免费保修,电池和耳机的有效期分别为6个月、3个月。如果赶上“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可顺延一天。
座谈会上,州工商局负责同志传达了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手机质量及其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经营户根据《通知》的要求,搞好自查自纠,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手机三包规定”和“监管人员电话”,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努力营造公众满意的市场经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