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城镇居民医保今年6月施行
时间: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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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从州社保局获悉,今年6月1日,全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将全面推开。 据了解,我州的职工和农民已有医疗保障,现有居民未列入医保。通过努力,我
本报讯 记者从州社保局获悉,今年6月1日,全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将全面推开。
据了解,我州的职工和农民已有医疗保障,现有居民未列入医保。通过努力,我州已争取到今年6月1日,在全州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初步方案》已出台,正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待州政府审定后施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主要解决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不设个人账户。参保范围和对象是所有城镇居民,(包括中专、职中、中小学生、未有工作的居民、学龄前儿童等)。资金筹集标准尚在征求意见中。城镇居民医保设置起点线和封顶线,为鼓励参保,还将设置待遇等待期。
3月7日,由州社保局牵头,在全州居民最多的兴义市召开了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向阳、富兴、黄草等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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